江苏自贸试验区条例草案提请审议:拟规定创新容错机制

2020年09月22日 17:16:28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我苏网讯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今天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条例出台后,将进一步引领和推动江苏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建设发展,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介绍,江苏自贸试验区设立一年多来,三个片区共新增市场主体3.07万家,签约落地亿元以上项目106个,总投资近2000亿元;集聚高新技术企业2175家,占全省9%,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其中,各地、各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但还存在效力层级不一、协调性不足的情况,有些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仍制约着自贸试验区发展。《条例》对现有政策措施进行了总结梳理和优化整合,通过立法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统筹谋划和整体设计,通过立法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提供法治支撑,加快形成自贸试验区发展和竞争新优势。

  《条例(草案)》规定了江苏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即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规定了创新容错机制,“对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探索性失误、阶段性失败不作负面评价,可以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具体在投资开放、贸易便利等方面,拟明确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拓展服务贸易新领域;优化海关监管,建立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机制;支持多式联运发展,推动建立国际物流运输体系等。并针对创新金融服务的内容,拟规定人民币跨境使用和跨境资金集中管理、完善金融风险防控等。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丁凤云  编辑:陈茜)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