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喂流浪动物?您可要注意了!

2020年09月20日 18:51:5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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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贵州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被告方因长期投喂流浪狗,流浪狗又咬伤了路人,结果被告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这样一个案例,让南京的爱猫人士也担心起来。

  家住南京市厚载巷的李女士投喂流浪猫已长达6年,每天定点投喂11个点,每个月仅猫粮就要花去3500元。不管刮风下雨,一年365天从来不间断。李女士说,因为她感觉这些流浪猫实在太可怜,它们生命也很短暂。

  因为爱猫,当她投喂流浪猫时,看到哪只小猫生病了,她就带回家,久而久之,50多平方米的小屋已经住着20多只小猫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女士发现,一旦有小猫生病,自己的收入就应付不了,上个月给猫治病就花去了2万元。不仅如此,前段时间,贵州遵义的一起因流浪狗伤人事件也让李女士比较担心,为了给猫咪们一个家,特意向媒体求助。李女士说,希望有爱心人士能够领养,并且能够做到不离不弃。

  律师认为,当投喂行为长期发生在特定场所时,流浪猫狗会对投喂者形成食物依赖,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生活习性和出没规律,在这种情况下,则有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皓认为,如果定时定点对它们喂食这么一个行为,给流浪猫狗造成条件反射,每天有人来喂它,从形式上认定他是流浪猫流浪狗的管理者,在这个前提上,如果流浪猫狗对别人造成一定的损害,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律师建议,如果投喂者能够将流浪猫狗引至人流较少的偏僻区域进行投喂,这事实上是一个风险降低行为。目前,李女士也表示,会将流浪猫的投喂地点选在偏僻角落,避免给他人造成伤害,也减少自己的法律风险。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今晚18:20江苏城市频道播出的《零距离》栏目,有线电视南京地区27频道。

  (来源:《零距离》记者/李芙蓉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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