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评估考核、主动设定仲裁条款……南京出台《实施细则》,提高仲裁公信力

2020年09月18日 21:57:32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记者今天从南京市仲裁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南京印发实施细则,提出将仲裁事业发展纳入南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仲裁在服务法治南京建设、保障经济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南京仲裁高质量发展。

  《实施细则》提出,要支持和保障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严格规范仲裁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完善自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仲裁委员会作用、健全仲裁委员会监督制度、改进仲裁员选聘和管理工作、推进仲裁秘书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仲裁委员会管理机制改革。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力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专业化水平、推动区域仲裁中心建设、加强办案管理和监督。服务南京发展战略、加强服务国际化建设能力、提升涉港澳仲裁品牌影响力。

  《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市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将仲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仲裁发展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签订合同、推广各类格式合同及示范合同文本时,主动设定仲裁条款,引导商事主体事先约定好发生争议通过仲裁解决。同时提出,人民法院要与仲裁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有关情况,提高仲裁保全、仲裁裁决的执行效率和力度,规范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高涵 编辑/蒋婕)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