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机定位追踪软件作为诱饵实施诈骗 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0年09月17日 21:15:3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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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就依法对两名涉嫌通过互联网,利用手机定位追踪软件作为诱饵实施诈骗的被告人提起公诉。

  本案的案情是,李先生因为与妻子感情不和,总是“不放心”自己的妻子,于是在网上搜索了手机定位服务,跳出来一个微信号,李先生加了这个号。对方声称自己是专业的,并发了一个价格表给李先生过目,里面包含了单次查询、全程追踪等各种具体项目和对应的价格。

  李先生选择了一个全程追踪的项目,并把妻子的手机号发给了对方。不一会,对方发来一个定位,李先生一边打车顺着定位去找人,一边通过微信给对方转了2200元。随后对方又发来一个链接,李先生点开发现是一个实时定位页面,李先生输入手机号码后发现定不了位,这时对方发来一条消息,称要付费1000元解密才可用。李先生转了钱之后,对方又要李先生转3000元的风险押金。接二连三要转钱,李先生怀疑自己被骗,赶紧报警。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白琪和王斌因不满足自己目前的工作收入,嫌挣钱太慢,于是合谋在网络上发布可以提供手机定位服务的虚假信息来诈骗。

  犯罪嫌疑人交代说,“定位都是假的,客户把想查的人的手机号码发我,我就随便发一个位置。如果要购买相关的定位软件,我也是随便发一个安装包。能骗一笔是一笔,客户发现被骗的话我就直接拉黑他们。”直至被抓获,二人利用上述套路多次实施诈骗行为,骗得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6000余元。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是一件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全程网上操作,微信号、收款码、银行卡均不是本人所有,资金流向复杂,指控难度较大。针对案件特征,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注重调取转账记录、反电诈平台资料、银行卡交易记录等客观证据,并进行细致核对,全面理清资金流向,奠定全案证据基础,最终形成完整证据链,促使本案两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此外,至审查起诉环节,被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仍未获得退赔。针对上述情况,承办检察官积极发挥刑事和解平台作用,多次联系、协调并主动召集被害人、被告人近亲属至检察机关,在检察官见证下开展协商,促成双方当场达成一致,在被告人近亲属全额退赔后,被害人表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

  检察官提醒:网络上的虚假广告轻信不得,公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公民的个人手机信息、地址信息、位置信息等都属于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非法获取或者出售相关信息的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通讯员/蒋通 朱琬婷 王岩  郭思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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