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提取公积金买房,足不出户就能办!

2020年09月14日 16:34:21 | 来源:看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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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互联网+公积金”的智能服务新模式不断拓展,大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都可以在线上办理,超方便~今天(14日),苏州公积金APP又上线新功能——“购房提取”,想要提取公积金进行购房,动动手指就能搞定!

  如何提取?看过来~

  打开苏州公积金APP,在业务办理栏目选中“购房提取”,输入本人预先设定的公积金取款密码,然后选择所购买房屋类型:

  ★购买商品房(新房)提取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

  购买商品房(新房)的公积金提取:

  ▲若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先办贷款,再进行购房提取。

  ▲购房可提取最高额为购房票据日期当月的账户余额扣除规定账户留存金额,并且不超过房屋总价;

  在购房票据日期的一年内可以办理购房提取;

  ▲每次购买住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因无法和外地房屋交易部门实现数据联网共享,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外的房屋提取暂时不能在线办理;

  (准备好购房合同、部分或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将“商品房买卖合同”首页的合同编号填入“购房合同号”栏,选择与买受人关系,录入买受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与买受人关系为“直系亲属”的,需在“户口簿的户主”栏中点选。(如果与买受人关系为“直系亲属”的需与买受人为同一户籍号)

  根据“购房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写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姓名、购买方纳税人识别码、合计金额。

  购房发票信息校验通过后,填写收款账户及提取金额。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公积金提取:

  在购房信息页面依次填写二手房网签合同号、不动产证号,再点选“与买受人关系”,填写买受人姓名、身份证号。

  在“购房发票要素信息”页面填写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姓名、购买方纳税人识别码、合计金额。

  在“提取资金收款账户信息“页面”填写收款账户及提取金额。

  

  如今,公积金官方网站、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12329服务热线、网上云服务大厅、“苏州公积金”手机APP多位一体,便民惠民,苏州公积金一直在努力!

  (来源:看苏州 编辑/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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