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记者从南通警方获悉,今年五月的一个凌晨,如皋一家金店,850多件金银首饰被洗劫一空。案发后,警方仅用10天就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过一个多月的审讯,李某终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昨天(9月9号)下午,如皋法院就在如皋看守所驻所科技法庭,公开审理了李某盗窃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被告人李某37岁,山东人,有抢劫、强奸等多次犯罪前科,2018年年底他来如皋打工,不久就盯上了被害人的金店,但他并没有急于下手,而是耐心筹划了近一年时间。
今年5月26号,李某趁着雨夜悄然实施了自己的计划,他潜入被害人家中盗取了金店的钥匙。如皋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姜燕介绍:“从落水管爬上三楼进入被害人家中,从门旁的鞋柜拿走两串钥匙,然后直接到被害人所经营的金店,用钥匙打开了防盗门,关掉监控,在店里又找到了保险柜的两把钥匙,打开保险柜,把850多件金银盗窃走,之后还把店里的一个水龙头打开,水流满地,掩盖他的鞋印。”

可李某不知道的是,被害人有个鲜为人知的习惯,因为这个习惯,他很快就察觉了店里的异样,“因为开金店,心理负担比较重,每次夜里两点多钟都会打开手机监控,发现手机监控打不开了。”
之后,被害人又发现店里的钥匙不见了,更加紧张,就和老婆急忙赶到店里。“因为没有钥匙进不了店,就在周围转了一圈没有发现异常,又返回,可女儿开门时发现钥匙又出现在了鞋柜上,窗台上有鞋印,落水管下有鞋印。”
被害人心想不好,分明是有人偷完店里,又把钥匙偷偷还了回来。所以,他又回到店里,打开保险柜一看,整个人都懵了。
案发后,南通、如皋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连续10天细致深入的侦查,通过大量的图侦分析,找到了李某丢弃在路边的物品,最终将其锁定。
不过,李某到案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在他的住处也没有找到失窃的赃物。得知这一情况后,检察机关立即提前介入配合。经过谈话后,李某承认盗窃,并告知藏匿黄金的地点是在如皋花城大道的绿化带中间。
昨天(9月9号)下午,如皋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经审理查明,李某在金店盗取了现金1万元和黄金珠宝首饰852件,价值共计242万多元。本次庭审采用远程审委会系统,合议庭评议案件后,从驻看守所法庭向本院汇报,由全体委员讨论后形成一致意见,当庭作出了判决,整个环节只用时两个多小时。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韩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