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固废法》正式施行。记者9月8日从苏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获悉,新《固废法》施行首日,苏州就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一家企业因危废仓库设置不标准被罚款10万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新《固废法》对医疗废物处理、垃圾分类等都有严格要求,加大了违规的处罚措施。9月1日,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执法局二中队对浏河镇新塘管理区某喷涂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该企业主要生产喷涂塑胶制品,检查发现,企业有环保手续,喷涂过程中的废气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均经过处理后排放。但是,在进入企业危废仓库时,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废气设施正常运行,但危废仓库内部分废漆渣(存放于油漆桶内)和废活性炭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根据新《固废法》,该公司违反了新《固废法》第七十七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执法局当即立案调查,按照新《固废法》相关规定,该企业的上述违法行为面临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10万元罚单已经送达企业,这也成为自新《固废法》实施以来,苏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