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处罚!今天起在南通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020年09月01日 18:50:0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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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作了强制性规定。7月31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2020年9月1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今天是新规生效首日,对此,南通市海门区交警开展了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

  上午7点30分,交警在长江路解放路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经过前阶段的宣传,早高峰期间,大多数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能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头盔,但是依然有市民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通过现场处罚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查处。

  在整治过程中,记者看到很多驾乘电动自行车带小孩的家长安全出行意识较强,特意为小孩也备好头盔;但也有市民出行时将头盔放在车上,遇到交警检查时才拿出来佩戴,交警现场对这种行为进行教育并责令改正。

  交警也提醒,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最主要的还是为了有效保护我们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对驾乘人员的伤害。出行在外,请大家务必戴好安全头盔。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徐晗 供片/海门台 编辑/朱佳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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