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接下来我们要说的这个五岁小女孩有些特殊,她是非婚生女,出生后不久就被送到了爸爸家,可是爸爸一直都是啃老,爷爷奶奶也渐渐老去,面对这些情况,女孩的妈妈想要回女孩的抚养权,能否实现呢?近日,丹徒法院宝堰法庭受理并成功调解了这起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
2012年,王某与比自己大12岁的张某相识并共同生活,由于父母反对,两人虽在一起生活,但是一直都没有领取结婚证,2015年3月,他们生下了女儿小童。
丹徒区人民法院宝堰法庭副庭长 陈文勇:
当时小孩生下来之后,女方的家人就把小孩交给男方,由男方父母抚养。
这一照顾就是整整五年的时间,今年6月1日,小童的母亲来到法院起诉,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来到了小童的家。
主审法官:孙女在哪里呢?
小童的爷爷:出去玩了
主审法官:一个人出去玩啊,天这么热。
小童的爷爷奶奶如今已经八十多岁,他们告诉记者,四十多岁的儿子张某一直闲在家中,小童由老两口抚养。如今,他们年纪大了,也无力再抚养小童了,老两口也希望,小童能够跟随妈妈一起生活,但张某却始终不愿答应。
小童的父亲:我再不吃,我也要省了给她。
主审法官:你怎么省啊,你没有收入你怎么省啊。
小童的父亲:我的态度是,我既然把她从这么大养到这么大,我肯定能继续把她养大,我的大女儿现在有我前妻抚养,她不需要我抚养。
不仅如此,主审法官了解到,原本应该上幼儿园的小童,至今依然没有入学,受到任何系统性教育。
丹徒区人民法院宝堰法庭副庭长 陈文勇:
他自认自己是高专毕业,有辅导小孩的能力,由他自己来辅导,但是经过我们了解,虽然他自认他学习的专业外语,际上男方的知识已经脱节了,无法更好地抚养小孩。并且男方除了英语之外,其他的也无法对小孩进行更好地抚养。
经过法官多次沟通协调,日前,这起子女抚养纠纷案成功调解。
丹徒区人民法院宝堰法庭副庭长 陈文勇:
我们为了小孩更好地发展,也跟男方做工作,男方也同意,小孩由女方来抚养。女方也表示不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
案件调解结束,法庭工作人员积极与法院妇联和丹徒区妇联取得联系。考虑到小童生活不易,上学困难的紧急情况,丹徒区妇联决定为女童提供“一对一助学”的自主,展开99工艺“织爱行动益童成长”行动,小童将由母亲领带抚养并于8月28日正式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