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泰州市卫生监督所对海陵、医药高新区及高港区的24家游泳池,分两批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显示,24家中所有指标全部合格的单位有11家。
泰州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共分两批抽检水样61份,按照最新国家标准检测了9个强制性指标。检测结果显示,24家中所有指标全部合格的单位有11家。泰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 缪勇战:“总体情况比去年好,但是由于今年使用了新的国家标准,合格率与往年总体差不多。氧化还原电位不高的单位,微生物、细菌指标超标比较明显。”
在检测指标中,化合性余氯和氰尿酸指标全部合格,浑浊度和PH大于90%,合格率低于90%的指标分别是:菌落总数(68.2%)、大肠菌群(75.4%)、氧化还原电位(75.4%)、尿素(85.2%)、游离性余氯(85.2%)。
据介绍,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人工游泳池水的强制性指标共9项,新标准对泳池水质的要求比旧标准明显提高,除游离性余氯指标适当放宽,对尿素指标保持原值,对池水PH、浊度、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要求更加严格,并且新增了化合性余氯、氧化还原电位、氰尿酸3个水质指标。此轮水质抽检也是泰州市首次采用新国标作为评价标准。
此外,由于游泳场所已经成为适合大家长年运动的项目,除了夏季,今年市卫生监督所还将在其它季节加强抽检,并对照新国标指标相关要求及时对相关单位进行培训。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李井文 薛苏阳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