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绝离婚开庭玩消失 句容法院:家庭观念缺失准予离婚

2020年08月11日 10:35:38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被告的一方都有这样一种想法:我就不出庭,看你怎么办。可近日,句容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正是依据被告连续两次开庭都没露面这一事实,判定被告缺少家庭观念,准予离婚。   

  今年初,句容人陈某起诉丈夫王某,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依法向王某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但是开庭当天,王某并没有露面。这样的一幕,在一年前已经上演过一次,当时法院驳回了陈某的离婚诉求。

句容市人民法院后白法庭法官助理吴未未

  句容市人民法院后白法庭法官助理吴未未告诉记者:“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说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比如说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经调解无效,可以直接判决离婚,但是(这起案件)没有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加上被告未到庭,许多事情就是一方当事人阐述,所以第一次判决不离婚。”

  两次离婚官司相隔一年,这期间,夫妻双方矛盾没有丝毫缓和,在这次开庭时,王某又故技重施,逃避庭审,但这次,法院没有让他得逞,始终不露面这一点,反而成为了王某和陈某婚姻关系破裂的一大佐证。

  句容市人民法院后白法庭法官助理吴未未称:“他就是躲避,不参与,对家庭、对家庭(关系)的修复、情感的复合,没有做出他作为丈夫所应该做的事情,所以我们觉得他在整个婚姻家庭当中,起的作用很小,或者说,对这个家庭是不负责任的,所以就以(陈某)没有家庭观为由,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法院方面提醒,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该积极应诉。如果原告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没有按时出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而被告不按时出庭,则相当于主动放弃了答辩的权利,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足够充分,法院完全可以做出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后白法庭法官助理吴未未说:“收到法院的传票,或者收到法院的相关材料以后,应该积极应诉,你应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这个观点不同意、不认同,你也要积极的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就是对权力的放弃和漠视。”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镇江台 记者/居静 编辑/钱薇)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