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关系能捞人”,双双赔钱又获刑

2020年08月10日 20:56:0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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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够帮助醉驾者逃脱刑事处罚,实施诈骗两万多元。近日,经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今天(8月10日),广陵检方向媒体披露了相关案情。

  2018年3月,孔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撞倒了路人,导致对方受伤,此后,孔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孔某为此十分担心,想找人打点关系,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后来,孔某通过朋友认识了李某,李某称自己认识交警队的一位大队长,还有在政府和医院的朋友,可以让医生建议伤者保守治疗,为孔某节省医疗费用,同时,还向孔某打包票,保证孔某不会被判处实刑。

  孔某像抓住了根“救命稻草”,对李某言听计从,李某不断地提出要“打点费”、请客吃饭的费用时,孔某也从未怀疑过。直到2019年3月,孔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他随即向司法机关报案。

  经查,李某以花钱请交警队朋友、医生、法官等人疏通关系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孔某人民币共计25000元。李某在讯问中坦言,他收了孔某的钱,并没有为孔某的案件说情、打招呼,他也清楚“自己左右不了法律机关的司法活动”。李某称,他当初承诺孔某,一来是自己虚荣心作祟说大话了,二来是想利用孔某的脱罪心理骗点钱花花。

  经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黄辰雨 谷秀秀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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