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10点半,徐女士在宜兴站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苹果手机丢了,拨打显示已经关机。民警立即查看了徐女士站内的行动轨迹,发现她是自己把手机忘在了柜台上,结果被人捡走,而捡走手机的人,已经坐上了南京方向的高铁。
监控显示,当天上午9点44分,徐女士来到办证窗口给侄女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因为办理时间较长,就把手机放在柜台上,离开时也没有拿走,被后方旅客捡走。
民警很快确定了拿走手机人的身份信息和所乘车次,但是她乘坐的高铁已经从宜兴站出发。宜兴站民警查看列车停靠时间后,立即联系上南京南站派出所,请求上车寻人。10点50分,该列车抵达南京南站。因为只停靠两分钟,早已等在站台的民警立即进入车厢寻找。
女子立即上交了手机,并且承认自己是贪图小便宜。
在现场,民警对朱某进行了教育:“捡拾他人遗忘物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达到一定金额也是犯罪行为。下次记得捡到手机,失主联系你了,赶紧把手机交回去。”
12点半,徐女士也从宜兴赶到南京南站,把手机取回。铁路警方提示,夏季衣着清凉,手机多拿在手中,赶车时最好多留意。
(元国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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