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在南京江北新区浦六南路附近,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沿途货运车辆开展执法检查。此时迎面驶来一辆重型箱式货车,执法人员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该箱式货车证件齐全,运载的货物也符合其《道路运输证》上的规定。但是执法人员通过查询“运政在线”平台时发现,该车已有长达一年时间没有更新过定位信息。执法人员上车检查安全定位行车装置,原来内部的IC卡并未插入,所以无法进行定位信息上报。
对于违法事实,驾驶员表示:“这个卡片我们以为不重要,所以把它拔了,以后一定注意,每天都会上报的。”
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卫星定位系统不仅具有导航作用,更重要的是可以记录车辆的行驶轨迹、对驾驶员的驾驶过程全程监控,一旦超速会及时进行提醒,因此对于车辆的安全行驶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暂扣从业资格证件十日以下处罚。
执法人员对涉事驾驶员宣传了法律法规,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暂扣违法货车的《道路运输证》,要求驾驶员尽快前往交通执法大队配合调查处理。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