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从今天(8月1日)开始,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苏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教育、罚款行动。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和星湖街交叉口,设置了近20名警力,针对市民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大多数市民不戴头盔理由有三点 :第一是忘了;第二是太热了;第三是电动自行车有点小,头盔拿在手上不太方便。
苏州交警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开出警告罚单,并在现场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劝导,组织观看安全教育片,要求违法行为人签署佩戴电动自行车头盔承诺书。如果第一次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将被处以20元罚款。然而,通过警务通的比对,如果发现该市民是第二次或二次以上违规, 罚款金额将提高至50元。
交警告诉记者,大部分涉及到电动自行车或者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高达80%到90%, 所以佩戴安全头盔就相当于汽车的安全带,是意外到来时人身的最后一道保障,请市民朋友骑电动自行车时,务必戴好头盔,保障安全。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吴迎旋 谢豫 编辑/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