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第三地!最高补贴54万!欢迎考生报考这些重点师范学校!

2020年08月01日 10:31:25 |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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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如皋教育发布”微信公布《2020年如皋籍优秀学子报考重点师范院校且毕业后回如从教的激励办法(试行)》,表示将从“入编奖励、城区任教、列为后备干部”等多方面鼓励如皋籍优秀学子加入教育战线。

  昨天,“海门新教育”微信公布海门重磅政策,公布《关于推动“东洲雁归”吸引海门籍优秀学子回海从教的激励意见(试行)》,鼓励海门籍优秀学子回海从教,最高奖励高达30万!

  今天,启东教育发布推出《启东籍优秀学子报考优质师范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最高补贴54万!

  一起来看看——

  启东籍优秀学子报考优质师范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启东市教师培养工作,吸引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充实我市教师队伍,推动我市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启东教育,特制订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

  参加当年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自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初高中学科专业(不含独立学院),并被顺利录取的具有启东户籍和学籍的高考生。

  二、培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师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

  3.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三、培养办法

  1.被录取后与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

  2.市教育体育局对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安排参加社会实践、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等活动,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

  3.毕业时取得上述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且通过考核、体检和政审的培养对象,将安排至启东市区初高中学校任教,入编事业编制,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

  4.到岗履职后,市教育体育局将把签约学生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政策待遇

  1.学生与教育体育局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每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

  2.到岗任教后,在五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每年享受1.2万元、研究生每年享受1.8万元、博士每年享受2.4万元生活补助。

  3.到岗任教后,如在启东市购买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本科生补贴8万,研究生补贴20万,博士生补贴30万。购房补贴在购房后凭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首期发放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服务期满后发放(如在服务期满后仍在启东任教并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则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0923706、80923308

  手机:13801462233

  新闻链接

  01

  如皋市

  关于2020年如皋籍优秀学子报考重点师范院校且毕业后回如从教的激励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激励如皋籍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部分“双一流”(211及以上)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让优秀如皋人从事如皋教育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如皋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二、培养对象

  参加江苏省2020年高考,当年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专业的如皋籍考生。

  三、培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师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

  3.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四、培养办法

  1. 被录取后与如皋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

  2. 市教育局对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安排参加社会实践、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等活动,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

  3.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且通过教师公开招聘被录用为如皋在编教师的,将安排至如皋市城区学校任教。

  4. 到岗履职后,市教育局将把优秀考生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5.上述培养对象入职后,根据我市出台的《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的激励意见》(详见如皋教育信息网),最高可获8万元/人的奖励。

  五、咨询电话

  如皋市教育局:0513-87623071、87623016(人事科)

  如皋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0日

  02

  海门区

  关于推动“东洲雁归”吸引海门籍优秀学子回海从教的激励意见(试行)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海门教育持续高质量发展,吸引海门籍优秀高校毕业生回海从教, 推动优秀海门学子“东洲雁归”,积极从事教育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海门教育,特制定本意见。

  一、培养对象

  参加江苏省2020年高考,当年录取(1)原“985工程”高校;(2)双一流建设高校;(3)原“211工程”高校师范类专业的海门籍考生。

  二、培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师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

  3.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三、培养办法

  1.被录取后与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

  2.区教育体育局对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安排参加社会实践、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等活动,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

  3.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且通过海门教师公开招聘被录用为海门在编教师的,将安排至海门区城区学校任教(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到乡村从教),且在海门教育系统连续服务不少于六年。

  4.到岗履职后,区教育体育局将把优秀考生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政策待遇

  1.奖励办法。对通过教师招聘考试被海门教育系统录用的培养对象入职后,(1)对原“985工程”高校毕业生给以最高30万元/人的奖励;(2)对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给以最高20万元/人的奖励;(3)原“211工程”高校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给以最高10万元/人的奖励。博士生另外再加5万元,硕士研究生另外再加2万元。三类高校如有交叉的,就高享受奖励。已享受海门区委区政府其他优秀人才奖励政策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2.发放办法。在海门公办学校工作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支付40%的奖励资金;工作满三学年且考核合格的,再支付30%的奖励资金;其余30%的奖励资金在工作满六学年后按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情况发放。如自愿到乡村从教的另外给与5万元/人的奖励,发放办法同上,且可以在三年后重新选择在乡镇或城区工作。

  对愿意来海从教的非海门籍高校毕业生,参照本意见执行。

  五、引进方式

  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引进,通过海门教师公开招聘进行,具体要求按教师招聘公告及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启东教育发布、如皋市教育局、海门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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