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处罚!扬州查处首起无照生产经营熔喷布案

2020年07月31日 18:48:18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我苏网讯 记者今天从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照生产经营熔喷布的当事人陈某某、戎某某、李某某三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9330元,并依法对其处以9999元的罚款。这也是扬州全市查处的首例无照生产经营熔喷布案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口罩核心原料熔喷布“水涨船高”,“无限商机”下,一些不法商家也随之而动。今年4月29日,江都区市监局郭村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郭村大彭村路口一家企业内有人无照夜间生产熔喷布。接报后,该分局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运行中的机器若干,并存有大量生产原料、半成品、成品若干,以及其他生产包装的设备或材料。经现场初步调查,该生产熔喷布行为未经审批,该分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这些涉嫌无照生产经营熔喷布的设备、产品、原料等实施查封强制措施,立案调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紧盯电子取证等关键环节,有效获取了支付宝、微信交易账单等关键证据。经查,当事人陈某某、戎某某、李某某三人合伙投资生产熔喷布,并约定平均投资,平均分配收益。当事人于4月15日租用厂房,4月20日开始生产熔喷布,并于4月22日销售熔喷布产品231.6公斤,销售价180000元/吨,销售金额41680元,违法所得为29330元。该销售无合同、协议或约定,当事人亦不知晓购买方身份及产品具体用途,所销售的熔喷布产品未约定或公开相关执行标准,也没有任何形式的含有合格证明、品名、厂名、厂址等信息内容的标识。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监督当事人于5月19日对本案设备、产品、原料进行拆除、转移或销毁,令其不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

  近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9330元,并处罚款9999元,合计39329元人民币,上缴国库,目前已执行完毕。

  另悉,目前,江都区市监局为严查产品去向,已分别向支付宝及产品流向地寄发《协查函》及《去向告知函》,力求将此案查处形成闭环,将非法生产的熔喷布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玉洁)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