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7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举行联组会议,围绕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9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6名省人大代表,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受助学生不愿意信息被公示而拒绝救助、贫困户温饱解决了,但基本的家电都没有、儿女刚毕业工作便退出低保救助范围等现实问题进行提问,省政府赵世勇副省长及省民政厅等8个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到场应询,对相关问题一一作答。
“我是省人大代表沙安勤,我的问题是,在有的地方学校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对被救助学生及家庭情况进行了公示,反而导致部分学生和家长不愿接受教育救助。省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下一步该采取什么改进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受助学生的信息公开问题近年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省教育厅副厅长潘漫表示,通过公示能够最大限度杜绝冒领、虚报等现象。在实际工作中,目前发现的问题也大多是通过公示这个环节发现的。因此,在当下家庭经济数据共享不充分,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的情况之下,公示这个环节有一定作用的、也是必要的,但也采取了部分探索措施:
“比如我们刚刚在全国率先修订了《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在认定办法当中我们要求改进公示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开展公示,同时特别强调在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和困难家庭的个人信息,包括隐私。而且公示结束之后,要求立即去除相关信息。”
潘漫还表示,江苏省学生资助的申请平台正准备运行,同时他们正加强对学生资助的信用关注,通过申请审核资助,实行全过程的信用管理。在不远的将来可以实现淡化甚至取消公示,或者用信用承诺来代替公示。
“一低保户三口人,父母均因病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女儿刚大学毕业,找了一份工作每月工资2000多元。因为有了这2000多元的收入,一家的低保被取消,生活困难。” 省人大代表冯兴振提出的这个具体案例有一定的典型性,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表示,城乡低保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这是一个正常的机制。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制度会存在“刚性过刚、柔性不足”的问题,民政厅会有相应的修补措施:
“对于因就业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线,但是在低保线2倍以内,我们给予三个月的‘缓退期’。对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当中低保的,由于创业、就业、产业扶贫超出了低保线,但是又低保线2倍以内的收入,给了不超过两年的‘渐退期’。对于因就业家庭收入骤增而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推出“收入豁免”政策,就是他创业、就业过程中的一些成本可以在收入核定过程中给予扣除。”
省人大代表别纯海在调研中发现,农村中一些贫困户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缺少基本的生活用品和家用电器,吕德明表示贫困户家徒四壁说明工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但希望通过低保来解决“家用电器”既不合规也不可行,还要发挥社会救助的协同和综合效应,比如通过慈善的力量、社会的力量来解决政府想解决又不好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使这些家庭能够摆脱贫困状态等:
“对于民政部门来说,也要加强相关政策前瞻性研究。我们也发现有些贫困户家里面有家用电器,但是舍不得用。对于低保户当中家庭能源的补贴,从现在我们掌握全省情况来看还很低,下一步会同相关部门对这些标准进行研究,希望能够持续改善贫困家庭的生活。”
省人大代表朱菊萍还发现目前我省享受低保救助的人数占全省总人数比重为1%,低于省情相近省份的比例。是不是存有偏差?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表示,这是几年来持续鼓励创业就业增进居民的收入的结果:有59%因收入增加退出低保,有20%因资产状况发生变化而不符合低保条件。同时,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这两年核了229万人次,总共7.7万户次退出了低保,精准性在进一步提高。他表示,江苏不存在群体性漏保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