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送达!法院为镇江一家庭主妇发出“人身保护令”

2020年07月30日 15:48:09 | 来源:一起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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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听过这么一句话: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这说明,家暴基本上是一种持续性的恶劣行为,在遭遇家暴的时候,受害的一方一定要勇敢说出来,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近日,句容法院就为一名家庭主妇,发出了“人身保护令”。 

  记者从句容法院了解到,句容人彭女士因遭受丈夫李某施暴,以及婚姻生活出现诸多矛盾,于今年6月份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将开庭时间定在了七月底,可没想到,还没等到开庭,男方就做出了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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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句容市人民法院后白法庭法官助理 吴未未:

  从李某收到法院的传票,知道他妻子对他进行离婚诉讼以后,非常的生气,还在她回家以后,拿刀威胁她,说:要是再跟他离婚,甚至对她或她的家人,就不让他们活了。

  彭女士随即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依据她提供的多张家中被打砸的照片,以及报警记录等证据,认定彭女士所遭遇的情况,已经构成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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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句容市人民法院后白法庭法官助理 吴未未:

  法院对家暴的理解,是一种长期性的威胁、恐吓、暴力。

  法院于6月17号作出裁定,并将这份“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同时送达给了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妇联等。 

  句容市人民法院后白法庭法官助理 吴未未:

  实施家暴的一方,不得对她实行家庭暴力、跟踪、骚扰,如果他有这些行为,她如果再报警的话,他就触犯了人身保护令,就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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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人身保护令”至今已有一个多月,彭女士没有再受到李某的任何威胁、暴力行为,前两天,双方的离婚诉讼案件,也进行了第一次开庭,目前还在审理中。

  法官助理吴未未表示,“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到期后自动解除,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延期,但目前的现状是,很多长期遭受家暴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根本不知道有“人身保护令”这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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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句容市人民法院后白法庭法官助理 吴未未:

  我们粗略的做了一下统计,从2020年1月份,句容法院受理、结案的离婚案件,到2020年7月份,我统计了一下,总共是481件,其中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很少,我们这个案号才第3件,占全部离婚案件的千分之六。  

  希望通过法院的持续宣传,更多的家暴受害人能够更好的知法、懂法,在受到迫害时,要及时留证,让自身得到及时有效的人身保护。

  (来源:一起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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