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见义勇为奖励标准出炉!

2020年07月30日 14:03:09 |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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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扬州市召开见义勇为工作部署会,会上表彰了2019年度全市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广陵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等15个单位获得“扬州市见义勇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袁佳悦等30人获得“扬州市见义勇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去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规范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在激发社会正能量、建设平安扬州、法治扬州和社会精神文明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悉,2019年扬州市累计表彰奖励2155人(次),颁发奖金391万余元。

  按照《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相关规定,扬州市人民政府于近日下发《关于明确扬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定和奖励相关事宜的通知》,将见义勇为表彰列入市政府表彰项目,奖励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按照新出台的评定和奖励标准的规定,对授予或追授扬州市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颁发奖章、证书并发放奖金。获得扬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个人奖励人民币4万元,获得扬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群体奖励人民币不低于8万元,获得扬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在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后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获得扬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个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获得扬州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的奖励人民币不低于4万元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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