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奶茶不给卖了吗?江苏拟立法规范“小餐饮”经营

2020年07月30日 08:54:5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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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提交审议的 《江苏省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具体列出了对小餐饮经营者的11种禁止性行为。包括使用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以及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使用以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的油脂制作食品等。其中,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是不是指鲜奶茶引发了大家的讨论,生鲜乳到底指什么?

  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容易被大家误解为我们平时喝的奶茶,但是记者在探访中发现,制作奶茶所使用的鲜奶是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乳制品,而生鲜乳可以理解为刚刚挤出来的鲜奶,未经过加工处理。以预包装的乳制品为原料再加工饮料销售的,不属于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

  一家做羊乳奶茶的店家告诉记者,自家原料都是从山东一家羊乳厂进货的灭菌乳,而这家厂商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店主冯瑛瑶说:“这个管理决定如果未来出台了,对我们这家店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因为我们这边奶茶用的是羊奶,但是都是经过高温杀菌的,不会是用生的羊奶去做的,没通过生产加工的牛奶、羊奶,我们这边是不会采用这些奶制品去做饮品的。”

  记者发现,早在2015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就发出通知,严管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当时,部分地区经营者以门店形式,直接将生鲜乳作为原料,经净乳、杀菌、发酵后制成巴氏杀菌乳或发酵乳,供消费者现场即食消费,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风险。此后多年,生鲜乳直接制售现象便很少出现。

  “生食类”也不得经营,是不是意味着小餐饮不得出售“三文鱼”等海鲜?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生食类一般指生食水产品,如生食三文鱼等。而我们常说的熟食卤菜、拍黄瓜等属于冷食类,不在禁止之列。

  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进行市场探访时发现,经营生食类食品的餐饮企业大部分店面较大。在南京市秦淮区一家名为鱼味十足餐馆的小餐馆老板贾女士告诉记者,自家的餐馆面积在60平米以下,一共也没有几桌,卖生鱼片还不如卖炒菜快餐方便。

  “油烟净化器装上之后排出的就没有任何烟,不会对小区有任何的环境污染,噪音方面我们也装了消音器,也一点影响没有。”贾女士同时告诉记者,《决定草案修改稿》中对小餐饮的油烟、异味、废气、噪声提出的要求,自家餐馆也有相关的行动。

  短评: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小餐饮里有着大民生。通过记者的探访发现,这次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对当下存的小餐馆所产生影响的范围并不大,其中关于小餐饮不能使用生食、生鲜乳等原料也是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而抛开这一条从决定草案修改稿的整体来看,决定草案修改稿的初衷是为了用法治破解食品安全监管“老大难”,留住小而暖的幸福感。也就是说小餐饮立法在针对小餐饮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管理的同时,管理色彩并不浓,最终目的还是要促进小餐饮发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好的小餐饮“酒香不怕巷子深”,不好的“食品不安全人人喊打”局面,倒逼小餐饮行业不断自我提升,寻求规范化发展。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文欢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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