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低保提标正式启动 调整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2020年07月29日 10:04:37 |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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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市民政部门召开2020年扬州市低保提标新闻发布会,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正式启动。

  一、对象范围

  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救助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月人均710元,实行补差发放。(之前月人均680元)

  三、执行时间

  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调整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四、资金来源

  调整标准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经费开支渠道不变。

  会上,还进行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工作宣传,根据去年我市第六次全市民政会议要求,从2020年1月起:

  将一、二级言语或听力残疾对象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与其他重残对象一样。

  将低保外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精神或智力残疾对象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为当地低保标准的20%。

  截止2020年6月底,全市新增一、二级言语或听力重残护理补贴对象2744人,新增三、四级精神或智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400人,扩面对象半年内累计发放两补资金295.3万元。

  今年,我市在苏中、苏北地区率先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范围进行了扩面,护理补贴对象范围覆盖了所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优先将三、四级精神或智力残疾对象纳入生活补贴保障对象。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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