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提请二审 中医药基础理论或将成为临床医学必修课

2020年07月28日 20:12:3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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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今天(28日)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二审。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将中医药纳入了参与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中医药基础理论也列为高等学校开展临床医学教育的专业必修课。

  一审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有的地方和部门提出,中医药在新冠疫情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中应有所体现。草案修改稿中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中医药参与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紧急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等。

  草案修改稿还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根据本地实际增加中医药服务项目。” 明确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中医名气大不大,关键在名医。“吴门医派、孟河医派、龙砂医派、山阳医派、澄江学派”这些有着较大影响的江苏中医学派被明确列入草案修改稿,省级名中医的评选工作也将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名中医评选制度,开展常态化的名中医评选,统筹推进全省名中医培养工作。”

  不过,提高中医药的社会认可度,科学有效地培养好中医药人才任重道远。有的部门提出,高等学校要加强中医药知识学习,中小学健康教育要有体现。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高等学校开展临床医学教育的,应当将中医药基础理论列为专业必修课,将中医基本技能课程列为选修课”, “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通俗易懂的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鼓励开发中医药特色课程和校本教材”。草案修改稿还提出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可以到相关高等学校担任兼职学业导师。

  针对科研投入,创新发展机制也作了相应修改。增加“加大中医药科学技术投入”的内容,“支持建设国家和省中医药科研机构、临床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完善符合中医药规律的科研评价标准和创新发展机制,对中医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评审和成果奖励给予积极扶持。”

  江苏是中医大省,也是中药生产大省,但不是中草药的资源大省。草案修改稿中分别对中药材科学种植养殖、加强中药质量管理、支持运用现代技术研究开发中医药、鼓励中医药专利申请、支持中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提升中药制造标准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等内容增加作出规定。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丁凤云 实习生/孟倓 编辑/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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