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婆婆争赔偿款,竟将亡夫骨灰盒都挖出来了

2020年07月28日 15:44:18 |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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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江苏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伏固村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事情:已故村民仲某的骨灰盒被人从地下挖了出来。而做出如此忤逆事情的竟然是他的妻儿。

  仲某妈妈刘老太住处,仲某的骨灰盒和遗像正放在屋外。仲家人的争论,矛盾是为了一笔钱。

  仲某妻子庞女士介绍,去年底,丈夫在广东打工时意外去世,获得了150万元赔偿,这笔钱随后打到了庞女士的账户上。今年3月份,婆婆刘老太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这笔补偿款。法院审理后,判决刘老太应该从中分得35万多元,庞女士认为,这事是有人在背后故意使坏。

  庞女士说:“只要用在你老太太身上,哪怕150万全用掉,我都愿意。但是你们告诉我,会不会把35.7万就这样给她摆到老大那边。”

  不过,刘老太和仲某哥哥对此极力否认,称是老人要这笔钱的。

  刘老太表示,儿子死掉了,还要生活,钱肯定要给她的。

  庞女士担心这笔钱落到婆婆手上后会出问题不愿意给,但刘老太坚决要拿回,双方因此闹僵了。由于亲属都不愿意出面调解,前两天,庞女士做出了惊人举动,跟儿子一起砸坏墓穴,取出丈夫的骨灰盒,放在了刘老太的门前。

  庞女士:“个个都认为大逆不道,只有搬出来了,事就来了,就有人来给我解决这个事了。”

  庞女士表示,现在她愿意退一步,把钱放在中间人那里保管,但遭到刘老太拒绝。

  看到仲家人为了争赔偿款,竟然做出如此违背伦理的事情,村民们都直摇头,觉得是伤风败俗的事。

  据了解,仲家矛盾爆发后,当地村干部和司法部门一直在设法调解,由于双方互不让步,最终都不了了之。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刘老太精神正常,庞女士应该按判决书执行,他们将继续调解。

  律师说法:

  刘老太有权要求分割该笔赔偿款。

  刘老太儿子因意外去世并获得赔偿,根据该笔款项性质的不同,刘老太可获得不同的赔偿。

  1、如为人身损害赔偿,依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儿子去世后,刘老太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江苏地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为: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劳动力丧失比例×被扶养年数÷共同扶养人数。

  2、如为工伤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刘老太可以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标准为儿子生前每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刘老太除可获得上述赔偿外,还可要求参照继承法的规定,对儿子的死亡赔偿金进行分割。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刘老太儿子的意外身故赔偿金,系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则需要看刘老太儿子生前有无指定保险受益人。如果刘老太儿子生前指定了保险受益人,则该笔赔偿款归保险受益人所有,刘老太无权要求分割。否则,刘老太仍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要求分割该保险赔偿款。

  庞女士的行为严重损害刘老太的民事权益,刘老太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骨灰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庞女士将丈夫骨灰挖出的行为,不仅有违善良风俗,而且严重伤害了刘老太作为母亲的感情,刘老太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庞女士的行为应予治安处罚。

  庞女士跟儿子一起砸坏墓穴,取出丈夫的骨灰盒,放在刘老太门前的行为,属于丢弃骨灰,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予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可并处罚款。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刘老太要求分割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合法有据。作为儿媳的庞女士,应当理解并予以配合。但庞女士为了阻止刘老太的合理要求,不惜砸坏墓穴,取出丈夫的骨灰盒,放在刘老太门前,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对于这种无良行为,应当予以谴责,刘老太也可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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