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对崔家大院实施强制腾空!

2020年07月14日 16:10:36 |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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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9日上午,徐州云龙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在社区代表、新闻媒体以及公证处的共同监督、见证下,按照法定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长期占有的位于徐州市户部山古建筑群的崔焘故居23套房屋采取强制腾空措施。

  案情回顾

  崔焘故居又称崔家大院,始建于明嘉靖年间,清道光年间扩建,由上院、下院和客屋院三部分组成,每座大院有房屋100余间。院内有牌坊、祠堂、大厅、花厅、鸳鸯楼、后花园、厢房等。现存崔家上下两院,有房屋160余间。2006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9年4月,崔某已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依约搬出,1999年6月,崔某因住房困难,要求搬回崔家下院并且守门守夜。经有关部门落实后同意待民居修复后可对崔某的要求作妥善安排,同年 6月底,崔某搬回崔家下院居住,将院落作为私产长期占用,并将该院落部分房屋用于仓储和餐饮经营。房屋管理部门出于古民居修复等原因要求崔某及其家人迁出该院,但是崔某及其家人拒绝迁出。2018年3月5日,徐州市某管理局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排除妨害。本院于2018年6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崔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迁出其所占用的崔家大院下院23套房屋。判决生效后崔某一直未迁出。2019年7月22日,徐州市某管理局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登门约谈崔某,进行法律释明并做其思想工作,建议其自行迁出,但崔某口头答应自动搬离后持续半年多拒不迁出,并且闭门拒绝与法院沟通。云龙法院执行局经过周密部署,利用技术手段事先做好摸排,制定预案,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由于该案被执行人对立情绪较为严重,为了确保执行过程合法有序进行,云龙法院出动干警50余人,警车8辆,同时邀请了社区代表、新闻媒体以及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保证了此次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度。 

 

  上午八点,执行干警抵达现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读了强制搬迁决定。由于被执行人及亲属拒不配合,被执行干警带离了现场。为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执行法官已提前为崔某就近租房一套,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随后,执行干警配合搬家公司对房屋内生活用品进行打包、转运,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执行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在强迁的进行的同时,经过执行法官的思想疏导和法律释明,崔某表示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其亲属也自行将占用的房屋迁出。

  经过约14个小时的奋战,直至晚上9点30分,干警们封装用品600余件,转运16车次,才将房屋清空、交付!

  文物非个人所有!传承历史文明,守护精神家园,是你我共同的使命。此次强迁行动,不但有利于保护崔家大院文物本身,而且有利于宣扬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的社会风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推动文物保护工作!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法院 编辑/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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