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22项任务措施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020年07月11日 14:18:5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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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管服”改革,核心是“放”、关键在“管”。为了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江苏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权责明确、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综合监管体系, 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

  《实施意见》提出,明确监管事项和职责、创新完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发挥社会协同共治作用和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等7个方面的22项具体任务。

  综合来看,《实施意见》共有四个特点: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审批部门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审批部门、主管部门要加强审管衔接,形成闭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予以查处。对没有专门执法力量的行业和领域,审批或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委托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会同相关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综合执法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

  二是加强重点监管。在食品、疫苗、药品、环境保护、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率先建立有奖举报等制度,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作用,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构筑全方位市场监管新格局,建成覆盖全省的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全过程追溯体系,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测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等信息,打通与相关部门和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的信息通道,及时发现研判异常经营行为,精准检查、及时处置。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监管投诉举报系统,对监管投诉举报信息进行登记、转办、督办和反馈,汇聚各地各部门有关投诉举报和信访数据,并对接到省监管数据中心。推广移动端执法、非现场执法,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回传“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在线预警、管控、惩戒、处置的协同监管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

  四是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监管新机制。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建立健全以新型信用监管为核心、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支持片区在引导市场主体自律、推动行业自治、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等方面先行先试。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整合市场监管、海关、口岸管理等业务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一体化政务服务综合办事平台。健全网格化监管执法工作制度,推进精细化监管、网格化执法,确保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责任无盲区。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张贺 编辑/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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