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长江生态,今年7月至12月,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涉及捕捞、出售、购买、运输、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的违法广告。南京市场上的情况如何?发布违规广告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据了解,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梳理建立了含有“江鲜”、“江刀”、“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鱼”、“野生江鲜”、“长江水产”、“野生水产”、“野生”、“捕捞”等关键词的广告专项监测词库。整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传统媒体、互联网以及户外等线上、线下广告发布的日常监测。对利用门头、招牌等载体发布,以及沿江周边有关市场经营主体发布的,涉及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广告,开展重点监测排查。今天(7月6日)上午,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位于安德门大街的一家连锁江鲜馆,对店家的门头和使用的菜单进行了突击检查。店方负责人表示,接到通知后,南京的十家连锁店均进行了整改。
“现在在售的都是河鲜湖鲜,还有海鲜之类的水产品,江鲜已经没有了,南京的十家门店都整改到位。之前叫浪里白江鲜馆,现在叫浪里白餐饮,今天就落实到位,现在外面正在进行安装。推销菜品不会跟客人讲是江鲜产品。”餐饮店负责人顾女士说。在现场记者看到,店家已经组织工作人员对含有江鲜馆字样的门头进行更换。
除了餐饮店,农贸市场也是检查的重点。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监测排查发现的违法广告线索依法严肃查处,涉及渔业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渔业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对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发布广告,涉及违反《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关于禁止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广告的规定,将会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追究广告违法责任。“对于涉嫌虚假广告或者虚假宣传的商家,一经查实将面临20万到100万的罚款。”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铁心桥分局副分局长咸奕名说。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今晚18:20江苏城市频道播出的《零距离》栏目,有线电视南京地区27频道。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