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5点多,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特巡警支队十村警务站接到报警,江北某街道路边的草坪内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疑似为国家保护动物,寻求民警到现场救助。
民警丁强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报警人吴先生称:“吃完饭在周围散步发现了这只受伤的鸟,外形酷似一只鹰,仔细观察后发现它受伤无法飞行,经过网上对比发现它是国家保护动物。”
民警看着草坪上呆萌可爱的小家伙,目光犀利,时时警惕着周围,民警仔细辨认发现系一只未成年的鹰隼,因近期恶劣天气影响,小家伙在飞行中撞击障碍物导致腿部受伤,考虑到小鹰隼受伤无法正常飞行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民警立即联系红山动物园救助站反映情况,后驱车将其送至红山动物园进行救治。
(来源:《零距离》记者/谢炜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