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严禁采购食用江鲜 要求店堂广告菜单不得出现“江鲜”字样

2020年06月26日 15:53:40 |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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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遏止长江水生生物严重衰退的趋势,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O时起,长江全面禁捕。

  26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禁捕工作规定,要求全市各餐饮企业自即日起,不得提供长江水产品(江鲜类);不得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对采购的水产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等字样。

  该局提醒各餐饮企业经营业主,违规经营江鲜系违法行为,要求餐饮企业务必做到:1、看不到“江鲜”的宣传,店内外有关“江鲜”的宣传立即撤除。2、听不到“江鲜”的宣传,无论是电话来访还是服务人员菜品推荐,均不得出现“江鲜”等词汇。3、确保吃不到”江鲜”,做到不买、不卖江鲜,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共同维护长江生态多样性。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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