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正在开展的3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是重中之重;同步开展的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则旨在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消除监管盲区。自去年底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以来,南通各地各部门重拳铁腕筑牢危化品安全防线。
“2020年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深入推进危化品综合治理,着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和安全监管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自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开展以来,各地、各重点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相继研究出台了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市安委会(办)今年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以重拳铁腕深化推进整治工作。
“加减法”监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南通作为化工大市,现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两千多家,其中化工生产企业400多家,列入本次危化品专项整治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共计520家。“危化品须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想方设法提升危化品审批、建设、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流程本质安全水平。所谓‘本质安全’,通俗地说,就是哪怕出现误操作或发生故障,也不会发生事故。”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张伟介绍。
一直以来,南通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加减法”监管模式,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法”即在化工企业设置“二道门”,采用门禁系统等形式,隔离生产区域和办公、生活等非生产区域,有效控制无关人员或车辆擅自进入生产区域。“减法”即减少易燃易爆厂房作业人数,通过实施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合理安排生产工序、采用阻隔防爆技术等方式,将易燃易爆厂房作业人数尽可能减至最少,从而压降事故风险。
今年初,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通过优化企业平面布局、改造工艺生产流程、推动危险工艺替代、加强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完善安全仪表系统、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快企业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等七项举措,实现危化品企业“三升三减一降低”的目标,即提升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技术水平,提升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水平,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减少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数量,减少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数量,减少生产现场作业人员数量,降低生产安全事故。
“大+网+铁”,彻查隐患漏点
19日,南通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正式启用。指挥中心的大屏幕上,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监管系统正对危化品实行全程跟踪预警。
自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清单,通过全面摸排危化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管控、推动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成果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将“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做法用于安全监管,建立常态长效联动监管机制,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向好。
“目前第二轮排查已接近尾声,通过‘企业自查+乡镇(街道、园区)普查+县级复查+市级抽查’的三级复查复核机制,共查出危险化学品企业问题和隐患10506条,整治7804条,今年已关停化工企业20家。”张伟介绍,鉴于危化品整治的复杂性,今年三级复查复核行动计划开展三轮;市级重点抽查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等6类企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退出。
最近南通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隐藏在闲置厂房、民居非法生产、储存‘小化工’的黑窝点、黑仓库,基层干部群众发挥了关键作用。”张伟介绍,整治“小化工”行动开展以来,应急管理、公安机关等部门通过全面排查、群众举报等方式,迅速铲除一批黑窝点、黑仓库,清除了深藏在监管视线之下的风险隐患和盲区漏点。
严打长江水域危化品犯罪
去年底出台的《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明确要求,要加大长江江苏段、江苏内河水域危化品运输监管,禁止600总吨及以下化学品船舶夜航,2020年底起禁止600载重吨及以下单壳油船在江苏内河水域(包括长江江苏段)航行、停泊,坚决查处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对长江水域危化品污染环境、危及危化品储存、运输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今年春初,犯罪团伙趁着风高月黑,屡将贼手伸向行政执法部门位于南通港附近码头的违法油船临时扣押点,野蛮撬开油船仓阀,直接将船仓内的成品油过泵至其所在的“三无”油船,然后偷运至苏北等多个加油站售卖。长江南通警方接报后,历时4个月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盗卖水运成品油案,摧毁犯罪团伙5个,抓获刑事作案成员31名,初步查明涉案价值逾千万元。
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负责人介绍,水上散装运输是危化品运输的主要方式。盗卖水运成品油不仅损害企业及群众切身经济利益,而且极易引发爆炸事故。该团伙作案运输工具是 “三无”油船,船况与人员操作均不具备承载、装卸危化品的基本条件,故极易在航行、停泊、装卸作业过程中发生油品泄漏、船舶碰撞、甚至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或将引发水环境污染等次生危害,对沿江饮用水安全和水域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此外,空载油船货舱内通常充满混合油蒸汽,稳定性低、易燃易爆,大量集聚停靠存在船体连锁爆炸隐患,即一艘起火成群“殉爆”,极大增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例如2017年2月,靠泊在南京梅子洲锚地的“楚淇18”轮(散装危化品船)货舱发生爆炸起火,导致靠泊在其周围的三艘危化品船相继起火“殉爆”,造成4人死亡。
“在公安部和江苏部署开展的长江干线水域突出治安问题综合整治行动中,我们将发挥水域专业优势,集中攻坚易燃易爆危化品等高风险物资的侵财类犯罪,在共抓长江大保护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绝不缺位,依法履责,保驾护航!” 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负责人强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