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近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和《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对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配套激励实施规定(暂行)的通知》,省财政下达2019年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6600万元,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生态建设成效明显的南通市、镇江市、泰州市、南京市江宁区、新沂市、常州市金坛区、昆山市、丹阳市、泗阳县9个地区按照每个设区市1000万元、每个县(市、区)600万元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郭艺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