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花式辩手”,扬州交警现场“教科书”式执法

2020年06月07日 18:40:0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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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19时20分左右,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在氾水服务区正常开展安全检查。当检查到苏G6627M小型轿车时,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三角警示牌、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时,这位车主只拿出了一个三角形铁架,并声称“这就是三角警示牌”。民警发现,这个“三角警示牌”事实上是一只简易帐篷支架。

  在确认车上并无符合安全标准的三角警示牌后,民警遂对他进行处罚。不料,却遭到了车主的“花式辩驳”。     车主先是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中,并未要求行车需携带警示标志,在民警出示了相关法律法规后,他又改口称“法规未对警示设备的标准进行要求”。民警只得再次出示相关国家标准,车主又声称他的“‘三角警示牌’符合要求”。民警只得将标准详细告知,在读到“昼夜发出警告信号”时,车主还振振有词:“我这金属能反光。”民警继续解读相关标准,并告知他,三角警示牌应有光学材料覆盖等相关规定。

  在相关法律法规面前,车主不得不承认他的车上没有符合规定的警示标志,但他要求民警,不能按照“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进行处罚,理由是他的“三角警示牌”虽然不符合规定,但在他看来“仍是警示标志”,不能定性为“没有相关安全设施”。

  面对如此车主,民警哭笑不得,只能再次讲解和教育,并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第1种行为、第90条处罚200元,驾驶证不记分,同时,要求他第一时间买齐合法、合规的安全标识。

  交警提醒,罚款不是目的,安全最为重要。驾驶员出行前要检查车上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保证安全有效,确保行车安全。

  交警同时表示,不少驾驶员对三角警告牌不够重视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不随车携带三角警告牌;

  二、忘记携带三角警告牌;

  三、随车携带,但不使用三角警告牌;

  四、不懂得正确打开、正确摆放位置和距离,起不到真正的警示和提醒的作用;

  五、损坏了,不更换、维修三角警告牌;

  六、以次充好或随意使用物品代替三角警告牌。

  小贴士:三角警示牌究竟“藏在”哪里?

  对于大多数车辆来说,三角警示牌与千斤顶一样,都是在买车的时候随车配备的。一般放置在车辆的后备厢或者后备厢下隔板里面。建议广大车主在用完之后回归原位,避免下次需要用到时找不到。

   汽车三角警示牌的正确摆放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常规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将三角警示牌设置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而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若遇上雨雾天气,还得将距离提升到200米。除了架设三角警示牌外,还需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三角警示牌不能摆放在车辆侧后方! 当发生事故需在路上紧急停车时,应将三角警示牌放置在正后方或者同个车道上,不能放在侧后方;否则不仅起不了警示作用,还可能误导后方来车的判断,更容易增加二次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角警示牌由于体积较小,加之使用频率较低,因此很容易被车主所忽略。而实际上,当你的车辆在路上抛锚或者发生事故行驶不了时,它却能对你的人身安全起着巨大的保障作用。当然,三角警示牌也并非随随便便在车后找个位置架设起来就可以了,掌握规范的使用方法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从而为我们提供更好的保护。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祝隽 编辑/徐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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