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在南通率先出台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

2020年05月29日 20:32:3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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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5月28日,记者从海门市人民法院与海门市妇联联合举行的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及典型案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海门市人民法院关于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已正式出台。

  自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海门市人民法院共受理离婚案件4902件,判决离婚1340件,其中,当事人反映有家庭暴力情形占比近10%。因遭受家庭暴力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15件,发出人身保护令5份。

  近年来,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反家庭暴力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包括家庭暴力认定难、举证难、人身保护令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于是,在总结相关案件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多地法院好的做法,制订出台了海门法院关于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一旦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被申请人居住地或家庭暴力发生地为海门市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都可由海门法院管辖。海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燕介绍:“我们同时考虑到我们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要取得实效,所以我们这次在细则中加入,我们的法官制作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之后,要对我们的当事人进行回访。”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胡艳 编辑: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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