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大学生状告知网”案以案例的形式入选了2020年第1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公报》在裁判摘要中指出,经营者单方设定的最低充值金额条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无故占用了消费者的资金,还会额外增加消费者申请退款时的负担,因此,该最低充值金额条款属于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文献汇编,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在国内及海外公开发行,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发布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典型案例等各类重要司法信息的权威载体。
《公报》栏目设置为:文献、法律选登、司法解释、司法统计、司法文件、任免事项、裁判文书选登及案例。
《公报》在指导审判实践、宣传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开、扩大与国外司法界的交流等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审办主任王平荣介绍,作为公开向全社会介绍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文献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权威性、专业性、指导性和实用性一直享有盛誉。“我们国家不采取西方判例制,因此,公报的案例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就是将其作为一个典型案件。各级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会优先参考该案所确立的相关规则。”苏大法学院副院长程雪阳向看苏州记者介绍,“但这是一种参考,并非强制,因此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案例回顾
2018年5月25日,刘某某在同方知网公司运营的中国知网上下载文献时,网页提示需付费7元,刘某某点击“购买”按钮后,弹出充值页面,刘某某随后进入中国知网“充值中心”。充值中心提供了支付宝、微信、银联在线等不同的充值方式,但均设置了最低充值金额限制。刘某某为下载7元的文献不得不先充值50元。
购买该文献后,刘某某就账户余额退还问题与客服沟通,但客服以退款需要手续费,退款程序复杂、周期长为由,未给刘某某办理退款。刘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同方知网公司制定的最低充值金额限制条款无效。
同方知网公司辩称,最低充值额限制是一种商业惯例,可以大幅减少毎篇文章的付费操作次数,该方式执行多年来也得到用户认可,并未侵犯刘某某相关的合法权益。
2019年2月11日,姑苏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被告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中国知网(www.cnki.net)充值中心关于最低充值额限制的规定无效。
法院认为:同方知网公司在中国知网上关于最低充值额限制的规定导致消费者为购买价格仅为几元的文献需最低充值50元。该网站对于最低充值额的设定占用了消费者的多余资金,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该充值条款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应认定无效条款,判决认定同方知网公司制定的最低充值金额限制条款无效。
(来源:看苏州 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