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文明办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据了解,《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六章49条,文明出行、聚餐使用公筷公勺、文明养犬、文明旅游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均被列入公民基本行为规范的相关条款中。
同时,徐州将探索建立“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文明行为促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对生活有困难的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给予帮扶,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扶贫、济困、助学、助医、赈灾等慈善公益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依法设立志愿服务组织;采取合法、适当的方式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对需要急救的人员拨打急救电话呼救,并提供必要帮助等。
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
在公共场所内大声喧哗、粗言秽语、争吵争斗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劝阻、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在住宅小区内或者周边和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露天演唱、广场舞等活动,制造噪声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组织者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随意散发小广告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据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公众可通过4种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zwmbjb@163.com。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A416室徐州市文明办,收件人:李向楠,邮编:221000。
3、通过传真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0516—80801503。
4、登陆徐报融媒新媒体平台相关链接,填写文末表格直接反馈意见建议。(点击蓝字查看条例全文,填写文末表格提出你的宝贵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至5月21日,咨询电话:0516-83732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