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苏州在全国率先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使抽象的法治规则转化为可以测评的具体指标,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具体工作职责。
《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由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有5项,包括地方立法公开透明可预期、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和司法公正廉洁高效等等,逐级分解为19项二级指标和64项三级指标,围绕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全面、系统、科学地评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情况。
该指标体系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为导向。例如,指标体系中明确,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时,充分听取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的意见;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原则上实施 1 年后开展后评估等等。苏州市司法局调研督察处处长陈峰介绍:“我们每一个指标都立足于市场经营主体对政府有什么需求,比如立法涉及到市场主体经营相关的这些法律制度的时候要征求他们的意见,要邀请他们过来,一起头脑风暴,制度出台之前我们要充分的沟通,给大家一个过渡期。”
为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指标体系中还明确,创新完善行政执法防治,公布并实施全市统一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清单,通过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陈峰:“我们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制定了免罚、轻罚的清单,我们还在网上进行公示,这符合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对于主观认识态度较好,未造成严重后果,能够自我纠错,可以从轻或者免于处罚,这么做可以为我们企业的经营活动充分松绑,为市场经营活动减负。”
据了解,为发挥好指标体系的规范和激励作用,苏州还将定期开展指标体系实施情况的监测统计、实绩评价,并将结果向社会发布。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查多 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