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管局发布《意见》营造消费新场景 有条件商业街区可临时外摆摊位

2020年05月02日 07:35:16 |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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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外摆条件且有统一运营管理的特色街区、商业体外广场和开放式公园,都可以向城管部门申请临时外摆。根据“四新”行动关于“营造消费新场景,适当放宽临时外摆限制”的要求,5月1日,南京市城管局正式发布《做好防疫期间临时外摆摊点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区(园区)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选择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的特色街区、商业体外广场和开放式公园,合理设置外摆区域、明确设置外摆种类、规范设置外摆设施、科学设置外摆时段。临时外摆摊点不得危及消防安全、不得影响交通秩序、不得污染环境卫生,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据悉,临时性外摆摊点的经营范围为生活日用品、服装鞋帽、非现场加工食品、文化产品等。临时外摆的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摆摊摊位须编号,同时公示经营项目、经营时间、安全提示,现场也要做好垃圾分类收集。

  《意见》提出,此次开放设置临时性外摆摊点的区域、规模、时间段,都需要经过各区城管部门审核。占道经营、无证流动摊点等违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一经发现将坚决查处。根据南京“四新”行动相关通知,临时外摆计划持续到今年国庆长假前。

  当天上午,在鼓楼区清凉门的水木秦淮广场,50家商户外摆出摊。鼓楼区城管局市容景观科负责人介绍,这些商户前期由区商务局组织牵头,并向城管部门申报。商户的经营过程中,商家物业方和城管部门将共同做好现场环境卫生的管理,同时为商户尽可能提供便利服务。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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