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电捕鱼入刑第一案:两年非法捕捞两千多公斤水产

2020年05月01日 08:13:2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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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南通海安市雅周镇多部门联合执法,成功查处了一起电捕鱼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高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这也成为海安电捕鱼入刑的第一案。

  李先生是一名钓鱼爱好者,从小长在海安市曲雅河边。据他说,曲雅河北连老通扬运河,南接栟茶运河,于上世纪60年代开挖而成,原先水产资源丰富,一下午钓个几斤鱼不成问题,而现在水依然清澈,可河里的鱼却很少,一天钓下来,只能钓到条把条小鱼。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他认为跟电捕鱼有很大的关系:他曾多次目睹有人趁着夜色在河中电捕鱼。前段时间,他看到当地不少地方都设立了环境污染信息有奖征集公示牌,其中就明确列出了“电捕(触)鱼”这一行为,于是他就拨打了电话实名举报。

  接到李先生的举报后,当地政府联合攻坚办、河长办会同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海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吴昊介绍,调查发现当地居民高某和王某二人,经常驾船在栟茶河和曲雅河违法电捕鱼作业。今年4月9号,犯罪嫌疑人王某、高某二人被抓获。警方从两人家中搜出8个带电线的捞网、8个电瓶、10个逆变器,还有两张大的电扒网、一个电挂桨。 民警介绍,以往当地公安也多次打击处理过电捕鱼,但由于有的非法捕捞人员只是偷偷摸摸偶尔为之,另外对捕捞数量的取证也存在难度,一般只能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无法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在这起非法捕捞案中,民警根据线索,经过大量缜密的调查,掌握了王某和高某违法犯罪的证据。

  办案民警介绍:两人在近两年里,每人通过用电瓶来捕鱼非法获利数万元,捕获的水产品已经超过两千公斤,数量巨大,对当地的水产品资源、环境资源都造成了一个相对比较严重的破坏。

  王某、高某采取非法作业方式捕捞,数量巨大,影响恶劣,已触犯刑法第340条的规定。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海安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了解,这也是海安电捕鱼入刑的首起案件。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周健 许小健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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