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源头治理、捍卫医保基金安全
每年的4月,镇江都会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昨天上午,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走进市车管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播放了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并向市民发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宣讲,介绍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
据医保部门介绍目前,我市医保部门已与公安交管部门构建了大数据共享机制,共享驾驶人基础信息和电子病历,及时掌握驾驶人身体状况。市车管所综合科民警田晨介绍,在信息比对过程中他们发现,部分驾驶人会将医保卡外借他人使用,有的甚至用于开具精神类疾病药物。今后,这样的"欺诈骗保"行为将会影响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市车管所综合科民警 田晨:广大驾驶员不要将自己的医保卡借给其他人看病、就诊,或者是开具一些处方药物之类的。我们在工作中会不定期或者定期与医保局的电子病历进行一个比对,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能驾驶行为会有影响,如果最后被医疗机构鉴定为是影响交通驾驶行为的,那么他的驾驶证会被我们进行一个及时注销。
医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医保局监管办副主任 翟洪源:《刑法》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卖社保卡的,达到六千块钱以上,可以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翟洪源表示
市民如果发现生活中存在欺诈骗保行为,可以通过邮寄举报信至运河路100号市医保局监管办,或是拨打举报电话85340189,对此类行为进行举报。他们将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员实行最高10万元的"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