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江苏省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省支持起诉工作的情况。
在正常社会生活中,单位或者个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保护。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懂得或者不能够独立行使诉讼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比如农民工讨薪、离异家庭未成年人讨要抚养费等,检察机关适时介入,通过依法支持其提起诉讼的方式,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支持起诉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严格来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可以成为支持起诉的主体。只是检察机关因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属性而更具有工作优势。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聚焦民生需求,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2019年至今年3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307件,发出支持起诉书3108份,帮助3105人、42家单位。其中包括讨要工资、赡养费、国有资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金、知识产权保护赔偿金等超过1.75亿元,帮助28名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获取受教育权、确认事实孤儿的社会补贴等。
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工作,需要先知道哪些人、哪些单位需要检察机关的诉讼帮助。检察机关内强协作配合,外强对接沟通,努力破解线索难题。检察机关内部,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控申部门协调配合,借力刑事检察部门办理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犯罪案件,以及控申部门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及时发现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某玻璃制品公司、戴某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时,发现22名工人78万余元劳动报酬没有兑付,既未能作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得到赔偿,亦未能通过自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得到赔付。遂及时将线索移送给该院民事检察部门,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2名工人讨回了工资报酬。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协作意见,建立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协作机制,有效畅通线索移送,理顺对接环节,推进综合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南京、苏州等18个市、县(区)检察院与法院、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意见,促进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杨尔希 陈超 赵凌翔 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