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江苏近日出台《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全面提升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出一揽子举措,绘就推动江苏区域协调发展的路线图。
《意见》明确,到2022年,建立起与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围绕这一目标,《意见》立足江苏实际,提出区域统筹、市场一体化、深化区域合作、优化区域互助等方面的重点任务。《意见》明确,江苏要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加快推进都市圈发展,着力提升南京城市首位度,推动宁镇扬一体化发展和苏锡常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同时要求建立健全普惠性的南北扶持机制和精准的差别化支持机制,提升苏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调整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和衔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杨帆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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