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9个月!徐州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启动

2020年04月18日 09:41:52 | 来源:今日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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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徐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继全面启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之后,徐州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也于4月17日全面启动。

  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降低水上交通、港口事故发生率,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水域监管无盲区。

  为期9个月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按照摸清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底数,强化隐患排查、强化执法联动、强化闭环整改,保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总要求,将专项整治的范围涵盖徐州境内主要航道、通航密集区、交通管制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涉及在徐州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港口码头、航运公司、桥梁建设经营单位等涉水企业。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将根据圈定的范围和重点,围绕船舶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品作业、渡运安全、“三无”运输船舶、桥梁防船舶碰撞、超载和配员不足、船舶超航区航行、水上游览活动以及航运公司安全监管等9个专项领域,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做好31项工作。

  主要包括2020年底前,禁止所有单壳化学品船和油船在徐州内河水域航行、停泊。在此之前,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管控,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禁止600总吨及以下载运化学品船在徐州内河水域航行;

  涉及甲A、甲B类危险货物作业,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企业,2020年底前,必须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对逾期未达标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取消经营许可;

  即日起,渡口、码头全面禁止超限超载车辆上渡,客渡船舶禁止载运燃油摩托车,2020年底全面禁止7座以上(不含7座)客车通行,加大建桥撤渡力度,2020年底乡镇渡口数量同比减少5%以上,禁止新增渡口;

  建设非法船舶扣押基地,全面取缔“三无”运输运输船舶(即“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

  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现场巡航巡查,加强对桥区水域通航秩序和航行船舶的监控;

  港口码头单位禁止给船舶超载装货,严格落实超载船舶进入徐州水域“先纠正、后处罚、再放行”制度;

  对超航区航行的内河船舶一律依法从重处罚,通报船籍港海事部门,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联合文旅、体育等部门排查通航水域从事游览、体育休闲活动船舶,对不合法的游览、体育项目坚决予以取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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