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2020年江苏省水上交通运输执法业务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0年全省水上交通执法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保安全、保畅通、强服务”是工作主线,同时,将全力做好全省水上交通秩序保障和安全监管;以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为重点,坚决打赢水上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污染防治工作是2020年水上执法工作的重点,包括持续加力推进,坚决打赢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完善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的配建,确保9月底前所有码头按要求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年底前本省籍400总吨以下货船全部完成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全面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实现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应收尽收”,推进理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机制,扎实开展港口船舶污染曝光问题整改。
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仍是重中之重。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将继续严管严控,保障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有序,持续强化通航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年底前力争实现100%“弃水上岸”,加大对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安全监管,今年底前禁止所有单壳化学品船舶和油船在我省内河水域航行、停泊,进一步夯实渡口渡船安全基础,2020年底前完成长江客汽渡岸基监控建设,进一步拓展1+N执法监管的广度和深度。聚焦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船载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开展港口危化品作业专项整治,开展渡运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开展桥梁防船舶碰撞专项整治,开展超载和配员不足专项整治,开展船舶超航区航行专项整治,开展水上游览活动专项整治,强化航运公司安全监管。
会议还要求强化服务意识,继续做好船舶检验和船员船公司监管服务工 作,优化船检工作模式,推行属地管理,厘清省、市、县船检工作职责界面,保持船检质量稳定,做好400总吨以下船舶生活污水贮存柜检验工作,做好船员、水路运输企业管理及船舶登记工作。
此次会议,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代表省交通运输厅污染防治攻坚办和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签订“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保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船舶污染防治设备升级改造、提升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提升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加强内河非法码头整治等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施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