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是第32个全国“爱国卫生月”,记者今天(4月13日)从南京市建委获悉:根据南京市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的要求,结合全市环境整治提升月行动方案,该市制定印发了《2020年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与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这个4月,南京将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施工现场环境提升,一场城建版爱卫运动正式启动。
施工现场环境提升——
南京市在严格落实“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常规管理的同时,还将对城市里所有工地上过期、陈旧、破损的标语横幅和围挡上的“牛皮癣”广告进行全面清理。
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围挡提升改造行动,重点对夫子庙、新街口、鼓楼等片区围挡进行风格化设计,打造围挡示范区,为城市环境添彩。
全面开展卫生大扫除,集中消杀四害,员工宿舍严禁设置通铺,床铺不得超过2层,确保通风良好无异味。
施工作业区建筑材料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易扬尘物料确保有效覆盖。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露天搅拌混凝土、砂浆、灰土等易扬尘作业。
同时,全面落实智慧工地建设要求,对未安装视频监控和车辆未冲洗抓拍设备等情形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渣土车出场冲洗与规范装载专项整治——
南京市所有建设工地的施工现场,每个工程车辆出入口都设置冲洗设施和车辆未冲洗抓拍系统,并接入南京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施工、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渣土运输企业规范装载、密闭运输,按要求进行车辆出场冲洗,并做好书面记录。
南京市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还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查出场不冲洗、超高装载等违规行为。
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
南京市严格要求所有施工单位,主动使用已办理环保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做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登记率100%。严禁使用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未取得环保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使用符合要求的国VI汽柴油。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驱动的施工机械,减少尾气排放。
同时,还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油品抽检和违规查处工作。
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专项整治——
南京市将持续开展建筑工程涂料使用情况检查,督促企业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涂料。
实施VOCs(挥发性有机物)高排工序错峰作业。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等工程的喷涂、油漆等有VOCs排放的工序,在臭氧污染超标预警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上午10 点至下午16 点之间不开展作业。
据了解,整治过程中,南京市建委将在每个工作阶段组织一次专项巡查,巡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并将作为各区环保考核重要内容。对于违规工地,情形严重的将予以约谈、通报、红黄牌警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将录入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
优化大气环境,提升城市品质。这个四月,让我们一起监督,看南京是如何用高颜值工地扮靓城市,共同守护蓝天,建设美好家园的吧。
(来源:融媒体新闻中心/许宸 通讯员/张林芳 南京市建委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