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新政后兴化市首单企业债券核发

2020年04月13日 09:36:59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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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明确,企业债券发行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注册制。3月16日,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1.5亿元企业债券项目获得核准,这也是注册制新政后兴化市获得核准的首单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兴化市临城镇陈口安置房工程和北樊安置房工程项目。

  “市发改委已梳理储备一批优质企业债券项目,将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兴化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让这一融资工具更好助力泰州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财金处沈泉说。

  目前,作为外源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债券融资在企业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企业自主发债直接融资,既能分流银行储蓄和减少贷款需求从而降低银行风险,又能有效改善企业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企业债券发行,由原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后,在审批进程、发行门槛、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新举措,给企业债券融资带来了一揽子利好。”沈泉介绍。

  具体而言,一是加快了审批进程,取消了企业债券申报中的省级转报环节,缩短了审批周期。二是降低了发行门槛,对企业发行债券取消了“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等条件限制,有利于质地较好、盈余能力较强的轻资产公司发债融资。三是强化了信息披露,对中介机构信息披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受理审核机构也加大了对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的督促检查,同时省级发改部门将加强债券项目的监管,通过项目筛查、风险排查、监督检查等方式,把控区域内企业债券风险。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目前兴化市已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包括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4.5亿元安置区项目、泰州市龙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亿元大数据特色小镇数据湖产业园项目、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亿元城市停车场专项债项目、靖江市滨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亿元沿江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绿色债券项目等等,市发改委将跟进每支债券项目进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为发债企业排忧解难。

  与此同时,市发改委还将指导发行企业积极适应债券市场发行新形势,合理选择企业债券发行窗口期,提高债券发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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