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市场发现“自流黑”?欢迎举报,最高奖励30万元!

2020年04月10日 15:32:3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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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点简称“自流黑”,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三颗“定时炸弹”。为鼓励市民“拆弹”,扬州市商务局出台的《扬州市成品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本月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市民举报“自流黑”等非法经营,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去年八月,扬州市江都交警巡逻到文昌东路金澳岗时,发现路边并排停着一辆渣土车和一辆面包车,一名男子正提着加油枪给渣土车加油。原来,这是一辆非法改装的移动加油车。

  为了更彻底地清除这些“定时炸弹”,4月9日,扬州市专门出台奖励办法,鼓励市民举报相关违法行为。扬州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运营与消费促进处周登昌介绍:“奖励共分三个档次,举报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奖励200到500元,举报较重的违法违规涉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奖励500到1000元,举报到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重大行为的,奖励处罚金额的15%,最低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其中,一般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加油站在营业过程中存在的基础设施不规范、消防设施不到位以及人员操作流程不正规;较重违法行为主要特指非法流动加油车;而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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