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近日,扬州市出台《健全完善“单人保”和低保渐退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让全市特殊、低收入群体享受“无缝衔接”的政策福利。
4月9日,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来到沙头镇陈祠村,摸排当地困难群众生活情况。村民老王今年52岁,是尿毒症患者,没有基本劳动能力和稳定收入来源,原本是低保户,但由于近年来哥哥收入增加,整个家庭不再符合低保要求,面临取消低保资格。沙头镇民政科科长王鸣凤介绍:“他自己一个人还是很困难,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但是他的家庭已经不符合低保,但是还是在低保收入限制两倍以内,现在我们就帮他办理,渐退政策,然后享受大病单人保。”
低保渐退期,老王依旧享受低保福利,在取得单人保资格后,他将获得低保的医疗、救助等一系列待遇。
去年底,广陵区在全市先试先行,推行“单人保”和低保渐退政策,并首次将智力精神残疾类纳入大重病单人保。广陵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罗冠群介绍:“针对我们城乡低保户,出台了大重病,残疾人单人保政策,以及我们的渐退,渐退缓退期满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无缝对接,符合什么政策,就给他办理什么政策。”
目前,扬州市正在全市范围推行落实“单人保”和低保渐退政策,符合政策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胡艳 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