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民告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成 哪些单位败诉?

2020年04月09日 20:37:1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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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审判,就是法院通过对行政行为因违法、失职、越权、未遵守造成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损害而引发的行政案件审判的方式实行权力制约。再说得简单点,“民告官”就是一种行政审判工作。

  今天(4月9日),记者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9年,淮安全市法院共新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957件,审结930件,两个数据都出现了明显下降。2019年已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79件,其中判决全部撤销或部分撤销23件,确认违法37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8件,判决赔偿11件,一审案件败诉率为11.51%。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文介绍说,从2019年的数据来看,案件总数、败诉率都出现了下降,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了上升,说明淮安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9年淮安全市法院审结的930件案件中,出庭应诉率达到了90.96%,仅有84件案件没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我院与淮安市司法局共同组织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理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显著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逐渐常态化、制度化。”赵文说。

  成绩固然可喜,但问题仍然存在。从败诉行政机关主体来看,淮安市的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仍是依法行政的薄弱环节。2019年,淮安全市法院判决县区政府败诉22件,县区职能部门败诉26件,乡镇政府败诉11件,三者合计败诉59件,占所有败诉案件的74.68%。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违法建筑拆除、土地征收强制拆除、房屋征收强制拆除等领域。

  “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分析起来主要有4个,违反职权法定,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文说,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在市级和区级层面建立跨区域的常态联络工作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严格依照法定条件、范围和程序受理复议申请,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认真做好释明、告知工作,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或方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纷功能。”

  (来源:江苏广电淮安中心站/朱延庆 通讯员/赵德刚 赵大为 编辑/徐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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