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无障碍环境,指的是一个既可通行无阻而又易于接近的理想环境。如城市道路满足坐轮椅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者通行,建筑物考虑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厕所、房间、柜台等设置残疾人可使用的相应设施和方便残疾人通行等。
一个坡道,既可使残疾人走出家门,又方便其他公民;影视字幕,既可使聋人走出无声世界,又利于社会信息传递……。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它也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城市形象与国际形象。
昨天(4月8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部署我省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通知全文——
南京、无锡、常州、南通、淮安、镇江、泰州、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残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等关于印发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申报名单的通知》(建标综函[2019 ]266号),我省南京市江宁区等5个县(市、区)和无锡市宜兴市西渚镇白塔村等7个镇村社区入选国家“十三五”无障碍环境示范创建地区。按照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国家将于2020年底前组织创建工作验收。为推动我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如期通过验收,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建科[2018 ]935号)要求,现就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创建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高质量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南京、常州、苏州、无锡、扬州和连云港6个城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表彰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先进市,本次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申报数居全国前列。各地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本次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切实增强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落细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应建立由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指导做好行政区域内的创建工作。各设区市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创建地区召开专题会议,严格对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推进城镇居住区和农村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出台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落实各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和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三、强化引导,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
各地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展现本地区无障碍改造和创建工作的亮点、创新点和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相关设施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无障碍专业知识培训,增强理解力和执行力,增强自觉性,持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
四、注重总结,做好创建验收相关准备
各地在开展创建工作的同时要注意积累相关资料,梳理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近期,国家将出台《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检查细则》。各创建地区要对照要求,认真填写《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工作情况检查表》。为配合做好国家创建验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将联合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各示范创建地区进行先期工作调研。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和残联于4月30日(周四)前将本行政区域内示范创建地区相关工作情况(包括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情况、相关县(市、区)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以及创建工作方案等电子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和省残联维权处。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许宸,江苏省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