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369个事项在乡镇也有望办理啦

2020年04月08日 20:56:0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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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江苏的金字招牌,行政审批改革在江苏又迎来新进展,而这次则是直接深入到了乡镇。日前,江苏多部门联合印发了《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这份“指南”明确了369项县级权限可以赋予乡镇街道,其中,46项为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323项为行政处罚类。这么多事项中,有哪些可能与乡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呢?接下来就为大家划划重点!

  这些事,可望在乡镇街道审批

  在这次赋权目录中,行政审批的下放是一大亮点。有很多原本需要到县城办理的事项在乡镇也可以办理。

  包括学前教育方面的幼儿园设立审批权;城市绿化方面的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权、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权;城市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权等。

  这些钱,可望在乡镇街道领取或缴纳

  在新的赋权目录里,不少乡镇百姓可以领取的补贴或者缴纳的费用,也有望在“家门口”领取、缴纳

  比如在费用领取方面,包括社会保障方面的保障住房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付、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的发放;医疗计生方面的小额医疗保险费用现金报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领取。而在费用缴纳方面,社会抚养费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事项可以在乡镇街道办理。

  这些证,可望在乡镇街道办理、领取

  在工作和生活中,乡镇老百姓也需要办理各种证明或者证件。那又有哪些有望在乡镇就可以办理呢?

  梳理新的目录后可以发现,这些事项包含社保方面的医保证明、社保证明;计生方面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这些处罚,乡镇街道可望有权执行

  教育方面,对擅自招收幼儿、设施威胁幼儿安全、教育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处罚;劳动保障方面,对违反工作时间规定的处罚、违反工资分配、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的处罚;物业方面,对擅自利用物业共同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城市市容环境方面,对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设施的处罚等等。

  赋予乡镇的369项权利有哪些具体内容,通过下图大家可以一目了然。

  乡镇如何赋权?江苏分三步走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基层治理中权责不对等、办事不方便、 执法力量下沉困难、“车大马小”“身大衣小”等“痛点”“难点”制约了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提升。

  而这份省级层面赋权指南的出台,无疑将为江苏各地在为乡镇赋权时,提供了“任务书”和“路线图”。方向是明确了,那接下来具体该怎么执行?《赋权指导目录》还提出这三个步骤:

  1、合理确定赋权范围

  江苏各地需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乡镇(街道)的实际承接能力,参照目录,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赋权清单。其中,涉及危化品管理、安全生产以及燃气管理等方面的权力需下放的,应当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职责划转后,原权力行使机构应当继续加强行业监管。

  2、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赋权指导目录》中的行政处罚类事项,需按照《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以设区市为单位,依法定程序集中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各地如需赋予乡镇(街道)目录以外的权限,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3、切实加强支持保障

  各地在赋权的同时,需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编制资源给乡镇(街道),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力量。要在人员培训、技术支撑、网络端口开放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强业务指导和对接,及时协调解决赋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消除“痛点”:让基层事情基层办

  “为乡镇街道赋权”在江苏其实已经不是新鲜事。今年1月8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的具体改革任务。其中第6项主要任务就是推动资源整合、重心下沉,并要求省级层面制定乡镇(街道)赋权清单,并实施建立职责准入制度等具体要求。

  这次《赋权指导目录》的正式出炉,正是推动行政资源整合、管理重心下沉的重要措施。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俞军表示,各地给基层赋权,一定要坚持所赋之权是“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同时,各地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赋权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来源: 评新而论/张贺 通讯员/薛猛 编辑/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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